根据《集团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市工业主题公园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码头设计单位。2020年8月31日在集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财务部及开发建设部相关人员与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企业、温州市海港规划设计有限企业、浙江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企业等单位相关人员议价谈判,最终确定温州市海港规划设计有限企业为温州市工业主题公园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码头设计单位,设计费用17万元整。
根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55598011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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