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温州西山面砖厂拆迁项目地籍图测绘单位。2020年12月24日在集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财务部、开发建设部及吴桥攻坚组相关人员与温州腾宇测绘有限企业、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企业、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等单位相关人员议价谈判,最终确定温州腾宇测绘有限企业为温州西山面砖厂拆迁项目地籍图测绘单位,地籍图测绘、权属调查及管网勘测费用合计61633元整。
根据温工集[2019]4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55598011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企业
2020年12月30日